财金与商贸学院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
学风是高等学校办学思想、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高校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大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对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响应学校学风建设号召,构建“勤学敏行”的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教学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学风建设在学生全面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实施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科学统筹、强化引导、严格管理、优质服务。
学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树立以学生为本,从实际出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内在动力;以师德、师风、教风建设带动学风,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基础,规范管理,严格要求,从基础年级的规范要求逐步转变为高年级的习惯养成。
二、学风建设目标
学风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学习氛围、学习目标、考风考纪和校园文化环境。具体目标是:
1.学生普遍树立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教师备课教学认真负责,无教学事故发生。
2.班级、宿舍形成追求真知、互帮互学的学习氛围,考试不及格率降低,重修率降低。
3.学生整体学习目的明确,精神面貌良好。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科技和学习竞赛活动,并取得优良成绩。
4.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高,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上,尊敬教师,课堂秩序良好。
5.考风优良,考试违纪、作弊现象明显减少。
叁、学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1. 加强课堂管理,守好育人主阵地。任课教师负责确定考勤情况,维持正常课堂秩序,据实填写《班级课堂情况汇总表》;同一门课程缺课两次的学生,要将情况及时通报辅导员,做好信息反馈;对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制止、提醒教育;规范学生使用手机行为。
2. 注重思想教育,关注育人过程。辅导员要对班级学风建设进行部署和督促,与任课教师加强沟通,主动关注课堂;对学习习惯差的学生要及时谈心谈话,引导其认识错误并积极改正;经教育不改的,根据学校规定申报违纪处分。
3. 建立警示机制,落实惩戒措施。一学期内不及格门数达到4门及以上者、连续两学期内不及格门数累计达到8门及以上者,给予校级学业警告,学生及其家长本人需在学业警告书上签字;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在原班级试读1年。
4. 加强学情上报,严审考核资格。凡旷课累计达课程教学时数叁分之一,或缺交同一课程实训、实习报告或平时作业叁分之一,或病、事假超过课程总学时数二分之一者,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决定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议。
5. 倡导优良学风,树立学习典型。对当学期课程总成绩比上学期增长超过30%的学生颁发“学习进步之星”,对同一专业当学期课程总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颁发“学习标兵”,获得院“学习进步之星”一次,综合素质测评加分0.3分,获得院“学习标兵”一次,综合素质测评加分0.5分;同一宿舍当学期无不及格学生、无违纪行为,经申报、评审获得院“学风优良宿舍”称号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学风优良宿舍”评选比例为30%左右。
6. 规范信息沟通,学生建言献策。每学期第四、十一周召开课程教学质量学生座谈会,由院长主持,教研室组织,遴选学生代表参加,对教学情况异常和学生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由教研室负责立即整改,通过抓教风促进学风建设。
7. 期中学生评教结果对教研室公开,经调查确有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差的教师,教研室要及时提醒改正并进行质量跟踪,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